CGFT:财务绩效评价的三个步骤。
1.基本指标的评价
基本指标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是对企业绩效的初步评价。基本指标评价的参照标准值进行。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是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以全国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数据资料为依据,并参照国家统计局工业与流通企业月报数据及其他相关统计资料,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测算制定的。
在具体制定过程中,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国有企业基础样本数据进行了筛选,剔除了少数不合理样本,并根据测试结果,对部分样本值进行了修正。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有不同的标准值,每套标准值分为五档。
有关指标计算如下:
(1)单项指标得分的计算
单项基本指标得分=本档基础分+本档调整分
其中:本档基础分=指标权数×本档标准系数
本档调整分=功效系数×(上档基础分-本档基础分)
功效系数=(实际值-本档标准值)÷(上实际值一本档标准值)
上档基础分=指标权数x上档标准系数
本档标准值是指上下两档标准值居于较低等级一档。
(2)基本指标总分的计算
分类指标得分=∑该类内各项基本指标得分
基本指标总分=∑各类基本指标得分
2.修正系数的计算
基本指标有较强的概括性,但是不够全面。为了更全面地评价企业绩效,另外设置了4类14项修正指标。财务绩效定量评价修正指标的计分是在基本指标计分结果的基础上,运用功效系数法原理,分别计算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部分的综合修正系数,再据此计算出修正后的财务绩效定量评价的分数。
计算步骤为:
(1)计算修正指标的实际值
(2)计算单项修正系数
某指标单项修正系数=1.0+(本档标准系数+功效系数×0.2-该部分基本指标分析系数)
某部分基本指标分析系数=该部分基本指标得分/该部分权数
在计算修正指标单项修正系数过程中,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作如下规定:
①如果修正指标实际值达到*值以上,则其计算公式为“单项修正系数=1.2+本档标准系数-该部分基本指标分析系数”;
②如果修正指标实际值处于较差值以下,则其计算公式为“单项修正系数=1.0-该部分基本指标分析系数”。
(3)计算综合修正系数
某部分综合修正系数=∑该部分各修正指标加权修正系数
某指标加权修正系数=∑正指标权数X该指标单项修正系数
3.财务绩效的综合评价
财务绩效修正后得分=各部分基本指标分数×该部分综合修正系数
财务绩效修正后总分=∑各部分修正后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