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CPA专业阶段考纲变化详情解析!中注协已经发布了2024年CPA注会考试大纲,下面融跃老师大家一起了解一下,2024年CPA专业阶段考试大纲的变化内容。
一、会计
2024年注会《会计》大纲整体变动较小,与2023年教材章节顺序和内容一致。
1.实质性变动章节:
第2章存货、第4章无形资产、第14章租赁、第30章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根据参考文献推断)。
(1)与2023年大纲相比,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中新增第12章“或有事项的列报”(该部分内容2023年教材中已经存在)。
(2)主要参考法规中新增《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2)38号)》《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的通知(财会(2023)18号)》。
2.无实质性变动章节:
第1章、第3章、第5章~第13章、第15章~第29章。
二、审计
2024年注会《审计》大纲整体变动适中,但大多数变动是基于2023年教材对旧大纲进行的更新,除此之外,还有个别的名词调整以及少量内容的新增,预计对考试的影响较小。
1.实质性变动:
第五章:新增:数据分析的基本步骤。
2.变动较小:
第十六章:
调整:“重要性”下将“(2)适用于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一个或多个重要性水平”调整为“(2)适用于特定的交易类别、账户余额或披露的一个或多个重要性水平”。
第十七章:
新增: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性质。
调整:将“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应对措施”调整为“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
删除:评价会计处理和披露。
3.无实质性变动
2024年注会《审计》大纲的变动大多数为结合2023年教材对旧大纲的更新,虽然有多处,但都是无实质性影响的。
如第七章中,新增“了解固有风险因素如何影响认定易于发生错报的可能性”,2023年教材中已有此部分内容。
第九章中,将“销售与收款循环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调整为“销售与收款循环的重大错报风险”,调整后的内容与2023年教材一致。
第十四章中增加“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概念”,此部分内容在2023年教材中已有体现,预计会增加一个大标题,并不会影响具体的内容。此类调整有多处,不再一一列举。
另外,第二十三章中,“基本概念和要求”中将“工作记录”从第6点调整到第9点,为位置的调整,也属于无实质性影响的变动。
三、税法
2024年注会《税法》大纲整体变动不大,主要是2023年新政策的调整,大纲明确说明税法考试涉及的相关法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2024年新出台的政策,可以不用关注。
除了政策的更新之外,大纲在第4章、第8章、第12章和13章分别增加了“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与基本准则”,但是这些内容的能力等级要求都是知识理解能力和基本应用能力,不涉及综合运用能力的要求。
另外,大纲对部分内容进行了结构性的调整,例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部分;删除了部分内容,例如消费税的“纳税申报”内容。
四、经济法
2024年注会《经济法》大纲整体变动不大,主要集中在“公司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两部分。
1.实质性变动主要集中在: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大纲层级未作调整,但其对应的参考法规按*政策更新。
2.变动较小新增: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合伙企业的登记与信息公示。
第十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律规定。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法的发展,垄断协议的组织、帮助行为。
3.无质性变动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五、财管
2024年注会《财务成本管理》大纲整体有一定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作业预算的编制”、“绩效棱柱模型”和“成本计算”三部分。
1、实质性变动新增:
作业预算的编制(第17章)、绩效棱柱模型(第19章)。
2、变动较小:
第12章新增成本的概念,删除品种法和分批法的适用条件。
第13章:新增标准成本的作用。
3、无实质性变动
财务预测的步骤和方法改为财务预测的意义、步骤和方法。
资本成本的概念和应用改为资本成本的概念、应用和影响因素。
上述仅修改了标题,具体考试内容无修改。
可持续增长率的测算与外部资本融资需求的测算位置交换(无影响)。
六、战略
2024年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大纲整体变动较小,实质性变动主要体现在新增“商业模式”和“ESG绩效衡量”,调整“风险理财措施”为“运用金融工具实施风险管理策略”,删除“公司治理的基础设施”。
1.实质性变动
(1)第三章战略选择的业务单位战略下新增“商业模式”。
(2)第四章战略实施的战略控制下,ESG独立出来,新增“ESG绩效衡量”。
(3)第七章中“风险理财措施”调整为“运用金融工具实施风险管理策略”。
(4)第五章公司治理下,删除“公司治理的基础设施”。
2.变动较小
第五章“公司治理三大问题”调整为“公司治理中的主要问题”,但所属内容无变化。
主要参考法规新增第11-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