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考试:基金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原则体现在对披露内容和披露形式两方面的要求上。在披露内容上,要 求遵循真实性原则、*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公平性原则;在披露形式 上,要求遵循规范性原则、易解性原则和易得性原则。
( 1 ) 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基金信息披露*根本、*重要的原则,它要求披露 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没有扭曲和不加粉饰的方式反映真实状态。
( 2 ) *性原则。
*性原则要求用*的语言披露信息,在内容和表达方式上不 使人误解,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 3 ) 完整性原则。
完整性原则要求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某一具体信息时,必 须对该信息的所有重要方面进行充分的披露,不仅披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利的信息,更要披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利的各种风险因素。该原则要求充分披露重大信息,但并 不是要求事无巨细地披露所有信息,因为这不仅将增加披露义务人的成本,也将增加投 资者收集信息的成本和筛选有用信息的难度。
( 4 ) 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要求以*快的速度公开信息,体现在基金管理人应在 法定期限内披露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件,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 日内披露 临时报告。及时性原则还要求公开披露信息处于*状态。为此,基金管理人还应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
( 5 ) 公平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要求将信息向市场上所有的投资者平等公开地披露, 而不是仅向个别机构或投资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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