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考试: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从起初单一的国债市场,发展到以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商业银行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等多品种的市场;从行政性摊派的发行市场,发展到基本市场化的发行、交易市场;从银行柜台凭证式国债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到目前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体、包括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柜台债券。
1. 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制度
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制度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规定筛选符合条件的债券二级市场参与者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对手方,与之进行债券交易,从而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
2 .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指在债券市场上,由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市场参与者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债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债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的制度。
3 . 结算代理制度
结算代理制度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开展结算代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法人,受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结算业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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