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持证人在我国各省市有福利政策吗?

CPA是四大、内资八大、500强、投行等行业的敲门砖,下面,小编就给广大考生介绍一下CPA持证人在我国各省市的福利政策!

1、上海:

根据《上海金融领域“十三五”紧缺人才 开发目录》,持有CICPA、ACCA、CMA、 CIA、CISA等会计证书的人才都是“十三五”金融人才规划的开发对象。另外,按照《上海居住证积分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规定,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者,能增加100分上海居住证积分,积满120分即可申请落户。

2、深圳:

2019年2月12日,深圳注协转发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直接将注册会计师纳入到人才安居房保障范围。

3、江苏: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办法》对毕业 后直接进入事务所工作,在三年内(考试年限)  取得CICPA资格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

4、云南: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员 奖励暂行办法》中,奖励对象为云南省行政区 域内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并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考生。奖励类型为一次性现金奖,奖励标 准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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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浙江: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浙注协[2017]45号中,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在同一次考试取得专业阶段六科合格成绩的,奖励5000元;参加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在同一次考试取得全科合格的,奖励4000元。

6、天津:

2018年5月16日,天津市推出“海河英才”计划,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落户天津,其中就包括执业注册会计师。同时,政策要求,与天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资格型人才将获现金奖励,其中,注册会计师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7、湖北:

2018年,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政策,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视同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师职称),也有资格参加*会计职称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吸引注册会计师持证人就业有着*优势的条件。

8、河南: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0号中,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会计师,承办部门为省财政厅,按照*会计师资格条件执行。也就是说,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就等同于*会计师,无须再去评定专门的*职称。

9、重庆: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人才培养办法(修订)》渝会协[2017]63号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执业人员通过中注协或中评协领军人才考试,进入培养周期的,协会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培养后,协会再给予5万元奖励。

10、安徽:

2019年9月底,安徽省发布《安徽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其中提出,在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师相关工作5年之后,就可以免考*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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