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2025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项目对接大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上海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3.0版)》。
作为首批入选《上海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的国际资格,ACCA会员证书连续第三年入选A类清单,ACCA*会员证书(FCCA)连续第三年入选A、B、C三类清单,并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

图片来源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次清单升级“四大”亮点举措,系统性地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注入新动能,也为国家正在推进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贡献了 “上海方案”,形成认可清单(A类)139项、急需紧缺清单(B类)24项、比照职称清单(C类)41项、互认清单(D类)12项。
其中分层分类配套相关政策措施包括:
一、分类提供便利保障服务
1.《清单》A类项目持证人员
为在本市合法工作的《清单》A类项目持证人员提供以下便利保障服务:
外籍人员可凭相关单位邀请函件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凭工作许可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居留许可;
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办理相应类别来华工作许可,其中外国专业人才(B类)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符合外国*人才(A类)条件的,可办理5年以内的有效证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可给予对应的职业资格或职称积分;
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时可给予加分;
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鼓励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企事业单位给予持证人员其他支持和保障。
2.《清单》B类项目持证人员
在上述A类项目持证人员便利保障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在本市合法工作的《清单》B类项目持证人员提供以下便利保障服务:
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外国*人才(A类)来华工作许可,可不受学历、年龄、工作经历限制;
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由国家重点发展区域主管部门推荐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外籍人员可办理有效期5年的多次签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办理《外国*人才确认函》,可申请最长10年期的人才签证(R字签证),享受出入境便利;
外籍人员来沪创新创业可凭相关证明,办理相关居留证件;
在岗发挥作用突出的,经本市用人单位推荐,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鼓励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企事业单位参照高层次人才给予持证人员其他支持和保障。
二、支持持证人员考核认定职称
在本市合法工作的《清单》C类项目持证人员,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相关系列(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其境外专业经历、工作业绩、创新贡献等可作为评价依据。
*由于各地政策具有时效性,
具体执行细则请以政策制定方官网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