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继北京地区宣布取消2020年初级、中级、*会计考试之后,又一地区宣布取消2020年年初级、中级、*考试!
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宣布
2020年初、中、*会计考试取消!
考试并入2021年举行!
划重点:
一、取消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并入2021年度进行。
二、已报名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自动将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申请、报名及缴费。
三、2019年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有通过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四、因各种原因,需申请退费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期间,登录“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查看流程并办理退费,逾期不予退费。考生办理退费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延至2021年考试资格。
五、需要在自治区各考区之间进行调整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前往原报名地所在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部门,提交本人申请及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资料后,由自治区会考办进行相应考试调整。目前,无法实现跨省之间的调整,需调整到外省市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
02
吉林省发布初级考试时间
及考试退费公告
8月6日,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初级会计考试退费公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吉林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调整至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进行,共计7天!报名参加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且缴费成功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
退费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4日,共计8天。工作日期间(9:00-11:30,14:00-16:30),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划重点:
一、申请退费对象
在吉林省报名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但因考试时间变更而无法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
二、受理申请退费时间
考生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4日,共计8天。工作日期间(9:00-11:30,14:00-16:30)可以到现场提交申报材料;不能到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的,请于8月1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寄出,逾期不再办理。
三、申请退费办理流程:
1.申请退费的考生填写《吉林省2020年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附件1)并打印,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
2.考生请持《吉林省2020年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网上报名回执表》、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申请,如果缴费后开具发票的,需要将发票原件一并退回。如果无法提交报名回执,可通过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网站左侧报名状态查询后,打印报名状态截图。
3.退费申请工作结束后,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办理考试报名费退费。
四、温馨提醒事项
1.考生一经提交2020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请慎重决定。
2.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资格考试时间未作调整,故不受理退费申请。
03
目前为止,北京、唐山、邯郸、新疆四地宣布取消会计职称类考试,其他考区暂未通知考试取消,所以其他考区考生还是照常复习哦!
另外,全国共有以下13省市发布了退费公告,其余地区暂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