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考前必背证券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证券从业考试:考前必背证券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证券从业作为基础考试科目,是了解证券行业知识的基础,学员在掌握了基础的知识以后,要学会将知识进行融合。证券法律法规是必考的科目,学员一定要对下面的知识点进行全面的学习,掌握才是通过考试的关键。戳:历年真题+考纲解析+内部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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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或活动的基本准则,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在公司法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自治性规则。

2、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是固定的,在基金存续期间内不得赎回,因此,基金份额的总额即基金规模在基金存续期间是固定的。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5、账户存续期间证券公司营业部应每3年对自然人客户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每年对法人客户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6、证券公司应当将收取的*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
7、为证券发行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证券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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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9、股份公司在设立的过程中,发起人的权利包括:①参加公司筹委会;②推荐公司董事会候选人(而非决定);③起草公司章程;④公司成立后,享受公司股东的权利;⑤公司不能成立时,在承担相应费用之后,可以收回投资款项和财产产权。
10、根据《公司法》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证券自营业务必须以证券公司自身名义、通过专用自营席位进行,并由非自营业务部门负责自营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